2009年3月25日6时7分,义乌保安公司处警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位于贝村路的红苹果网络大世界报劫持警。警情一声令下,队员火速赶往,5分钟内到达现场。到网吧后,5名队员分成两组,一组在门外守候,一组进入了解详情。网吧网管一见身穿迷彩服的处警保安员上来,就赶紧调出监控录像。原来刘某趁邻桌熟睡之际,就把邻桌放在电脑旁的手机顺手牵羊。目标一锁定,两名处警保安员就悄悄靠近刘某,一把将他拿下,并把他移交派出所。
经讯问,刘某,83年出生,江西省波阳县人,在义乌一家托运处当搬运工。最近几日,托运处不景气,他闲来无事就整天泡在网吧。几日下来,囊中羞涩,正不知该如何度过接下来几天,此时见邻桌手机款式新颖,就萌发出用它卖几个钱混几天的想法。他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一切都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目前,刘某已被义乌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8天。
(通讯员:周婕 张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