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长治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组织各县(区)保安大队长进行集中学习观摩了市公安局保安培训中心学员严格的正规化的保安培训。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85号令文件精神,维护社会治安,取缔黑保安,规范我市保安市场,逐步提高保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解决农村及城镇剩余劳动力及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由长治市公安局批准,经公安厅颁发许可证,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组织了长治市保安培训中心,据培训中心主任何勇介绍,现在招收的学员达200余人。培训中心实行统一服装,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文化知识学习、法律知识、消防知识及保安人员行使的权力;二是进行军事化素质训练、防卫技术、队列操练、擒拿格斗、交通指挥、消防实践训练、礼仪训练和保镖的职业道德教育。学员经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颁发全省统一、全国通用的《保安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并通过签约就业安置合同书,将学员分配到北京、太原、成都、西安等大中城市做保安工作。首批学员已被安置到北京、成都、长治等地工作,对上岗就业的学员培训中心负责3年的跟踪服务。据了解,保安培训中心在山西省尚属首家。 ( 侯满有 刘渝)